[索引号] 11610802016083285C/2018-0234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下载taptap点点 [ 发文日期 ] 2018-10-3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taptap点点app苹果下载司法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taptap点点app苹果下载司法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2018-10-30
来源: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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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制订法律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区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3、指导、监督劳动教养工作。

4、指导、管理和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5、管理公证机构,指导公证业务活动。

6、指导管理基层人民调解和治保组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7、指导管理“148”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参与城市社区法律服务工作。

8、指导管理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监督律师协会、公证员协会和人民调解员协会工作。

9、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10、指导、调处医患纠纷工作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7年度部门完成工作

1、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稳步推进。

2、社区矫正工作渐趋严谨规范,社区矫正三化一保障的实施,提高了社区矫正的实效。加大社区矫正执法监督检查,推动县级社区矫正中心的建设。

3、落实刑满释放人员“213”工作思路(建好两个基地,抓好一个培训,推进区、乡、社区(街道)三级衔接机制),抓好安置帮教对象职业技能培训,稳步推进监狱、区级“新航驿站”的衔接。

4、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加强基层保障能力建设。

5、组织全区领导干部公务员参加网络无纸化普法考试,

参考率达到95%以上。

6、司法所及专业性人民调委会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扎实推进,

完成了成立人民调解员协会的准备工作,已报送待审批。

7、一村(社区)一律师省级试点工作有序推开,全区110个村(社区)法律顾问100%全覆盖。

8、进一步加强律师协会内部管理,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公证、律师、法援工作成效显著。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2个,包括:(1)taptap点点app苹果下载司法局本级;(2)榆林市taptap点点app苹果下载法律援助中心。(详见附表)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8人;

实有人员21人,其中行政14人、事业7人;

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已移交养老经办中心。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1辆,价值1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辆,0万元),纳入固定资产账面的设备901台,价值630.45万元,2017年底无单价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以上设备;2017年当年未购置单价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以上设备;2017当年未购入公务用车。

六、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区只对部分专项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本部门不涉及。

七、2017年部门决算收支说明

(一)2017年度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7年度本部门收入共计490.27万元,较上年减少63.72万元,原因是退休人员经费交养老统筹中心统一核算。

(2)2017年度本部门支出共计490.27万元,较上年减少63.72万元,原因是退休人员经费交养老统筹中心统一核算。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度部门总收入共计490.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90.27万元,占总收入100%。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度部门总支出共计490.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6.31万元,占总支出64.52%,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173.96万元,占总支出35.48%,主要用于专项业务经费支出。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财政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7年度本部门财政收入共计490.27万元,较上年减少63.72万元,原因是减少了部分专项业务经费和退休人员经费交养老统筹中心统一核算。

(2)2017年度本部门财政支出共计490.27万元,较上年减少63.72万元,原因是减少了部分专项业务经费和退休人员经费交养老统筹中心统一核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90.27万元,较上年减少63.72万元,原因是减少了部分专项业务经费和退休人员经费交养老统筹中心统一核算。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90.27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主要包括公共安全支出-行政运行(2040601)支出198.52万元,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2.31万元,原因是2名在职人员转退休;公共安全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40602)支出22.98万元,用于专项业务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9.47万元,原因是专项业务经费中注重实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了不必要的开支;公共安全支出-法律援助(2040607)支出153.3万元,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法律援助办案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31.15万元,原因是法律援助案件增加,办公经费和法律援助便民工作站房屋租赁费增加;公共安全支出-其他司法支出(2040699)支出71.98万元,用于专项业务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50.52万元,原因是减少了一些专项业务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归口管理的离退休(2080501)支出43.49万元,用于退休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32.57万元,原因是退休人员经费交养老统筹中心统一核算。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90.27万元,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14.12万元,具体包括

(1)基本工资83.17万元

(2)津贴补贴73.16万元

(3)奖金8.03万元

(4)伙食补助费1.89万元

(5)社会保障费20.45万元

(6)住房公积金18.17万元

较上年增加17.92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和各项社会保障费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192.65万元,具体包括

(1)办公费21.06万元

(2)印刷费49.64万元

(3)手续费9.08万元

(4)水费0.39万元

(5)电费0.3万元

(6)邮电费4.54万元

(7)差旅费6.62万元

(8)维修费0.33万元

(9)租赁费10万元

(10)公务接待费0.18万元

(11)劳务费48.78万元

(12)工会经费1.02万元

(1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9万元

(14)其他交通费15.31万元

(15)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41万元

较上年增加125.47万元,原因是加大了普法宣传经费和法律援助经费;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7.16万元,具体包括

(1)退休费40.49万元

(2)抚恤金2.37万元

(3)生活补助0.63万元

(4)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7万元

较上年减少59.15万元,原因是退休人员经费交养老统筹中心统一核算。

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明细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6.31万元,较上年减少35.83万元,原因是减少了部分工作经费和退休人员经费。

其中,人员经费261.28万元,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减少23.68万元,原因是退休人员经费交养老统筹中心统一核算;公用经费55.03万元,用于日常业务工作支出,较上年减少12.15万元,原因是注重实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了不必要的开支。

(四)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7本部门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16万元,较上年减少0.26万元,原因是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中公务接待0.17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维护3.99万元,较上年减少0.26万元,原因是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费。因公出国、公车购置本年上年均无支出。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数4.16万元,预算数6.95万元,实现了预算数的59.96%,原因是减少了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运行费。

因公出国团组情况:2017年度本部门没有因公出国团组。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7年度本部门没有新购置公务用车,2017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2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2017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6批次,24人次,主要用于工作检查等公务活动接待;没有国际接待。

2、部门会议费决算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没有会议费,上年也未支出。

3、部门培训费决算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没有培训费,上年也未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共计55.0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支出和车辆运行费用,较上年减少12.15万元,原因是精简了办公开支、印刷费和车辆运行费。其中行政单位1个,运行经费44.26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80.43%;事业单位1个,运行经费10.77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19.57%。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taptap点点app苹果下载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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