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02016083285C/2020-0211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下载taptap点点 [ 发文日期 ] 2020-11-09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taptap点点app苹果下载林业局2019年部门综合决算说明
taptap点点app苹果下载林业局2019年部门综合决算说明
时间:202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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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19年年度部门完成工作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19年部门决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决算“三公”经费等支出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taptap点点app苹果下载林业局

2019年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林业、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区林业和草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负责林业、草原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林草普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全区森林、草原、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动态监测、评估和管理;负责全区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

2、组织全区林业、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以及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负责林木种子管理和林木种苗基地建设;组织林业、草原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3、负责区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编制本行政区义务植树的发展规划与年度实施计划;开展义务植树、国土绿化宣传动员;指导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国土绿化计划的实施,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适用技术,开展考核评比;贯彻执行市、区资源开采企业造林绿化方针、政策,指导并组织开展资源开采企业造林绿化和检查验收。

4、负责全区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林地管理,制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采伐和采集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珍贵树木和林区内具有特殊价值的植物资源审批(县级以上河道林木采伐更新审批和省级以上重点生态公益林的采伐更新审批);依法承担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管理区属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开发利用等监管工作;负责湿地生态修复保护工作,制订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开展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监督管理全区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制订全区防沙治沙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负责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沙城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6、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森林、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苗圃)的建设和管理;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区境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区境的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执行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标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依法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做好世界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8、负责推进全区林业和草原改革工作;贯彻执行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农村林业草原发展、维护林业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区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和流转工作;负责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开展退耕还林(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9、贯彻执行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相关政策,负责林草产品质量监督;负责山区综合开发;落实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10、负责区属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指导区属森林公园建设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森林旅游管理;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1、指导全区森林公安工作;负责林草安全工作;指导监督林业和草原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贯彻落实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国有林场林区、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监督检査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提请应急管理部门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3、监督管理全区林业、草原国有资产和建设资金;贯彻执行上级关于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负责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管理工作,会同财政部门完成公益林补偿基金兑付工作;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中省市区财政林业和草原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议;提出林业和草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及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配合相关部门对林业、草原重点工程资金进行稽查监督管理;负责林业、草原建设项目的组织、申报、审核及监督管理,编制全区林业、草原年度生产计划和固定资产投资建议计划。

14、负责全区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负责林业、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草原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5、负责全区林业产业管理工作;对林产品质量及木材加工、木浆造纸、林产化工、林果产品加工、森林旅游、林业机械、林草花卉、林草多种经营等林草产业实施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

16、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区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政秘岗位、生态保护修复岗位、资金管理岗位、法规科技和宣传岗位、森林和湿地资源管理岗位、草原管理岗位。1、政秘岗位。负责局机关党务、政务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制定机关工作制度并检查落实;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重要文件起草、会议组织、议案和提案办理以及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和接待工作;负责全区林业、草原生态文明和生态文化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保险福利、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林业、草原统计工作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出国(境)人员审查工作;负责全区林业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2、生态保护修复岗位。拟定全区林业和草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区林业、草原年度生产计划和固定资产投资建议计划;负责林业、草原建设项目组织、申报、审核及监督管理;拟定全区造林治沙、林木经营方面的规划,制定有关技术操作和管理规程、规范,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植树造林、采种育苗、退耕还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和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治沙工程;负责造林成果的检查验收;负责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发展;负责森林旅游管理,承担国有林场、森林公园新建和变更业务;负责编制年度、季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计划,组织指导林木病虫预测预报、防治和检疫工作;承担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的改革工作;协调指导全区林业产业发展,负责各类商品林、风景林的培育;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组织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围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负责宣传、贯彻落实有关林业产业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划实施林业产业发展战略、产业布局、产业结构的优化;负责林业产业研究、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工作。3、资金管理岗位。统筹监管林业、草原资金,对全区林业、草原重点工程资金进行稽查监督管理;编制和组织实施部门预算;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监管国有森林资源资产及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资产;负责局机关财务报账工作;贯彻执行市级林业和草原部门生态效益补偿制度;负责收取林草植被恢复费;负责兑现各级各类涉林草项目资金。4、法规科技和宣传岗位。贯彻执行上级林业和草原部门及地方性政策法规;组织开展林业、草原政策,法律、法规、经营体制改革等方面的研究工作;负责指导林业、草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林业、草原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指导林业行政许可审核相关工作;负责全区林业、草原科技外事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林业、草原科学发展、专业人才的培养培训和教育的规划计划,指导林业、草原科技体制改革;组织开展林业、草原科学研究,科技项目的检查验收和鉴定评议;组织林业、草原适用技术的应用和科技成果管理和技术推广;负责指导基层林业、草原科技机构及林业、草原技术推广体系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指导林业、草原标准化,林业、草原技术监督,林产品质量监督和有关植物新品种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林业、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制定全区林业、草原专业技术人才及林农、牧农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林业草原宣传。5、森林和湿地资源管理岗位。负责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物资源、湿地资源和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保护和管理;负责林业改革;实施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组织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制订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技术规程;负责森林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指导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制订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管理全区林木、林地权属,监督林地征用、占用和林地开发利用,承办依法应由市、区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初审工作;负责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林政案件稽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组织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普查、专项调查,指导保护监测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及其专用标识、疫源疫病监测;承办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其履约的有关工作;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区境;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的有关工作;监管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负责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工作;监督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参与履行国际植物新品种公约、生物安全议定书;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6、草原管理岗位。指导全区草原保护建设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组织实施草原重点生态保护建设修复工程;依法开展草原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编制全区草原保护建设、技术推广规划与计划;承担草地管理、保护、建设、合理利用的技术推广和技术指导工作;承担天然草原改良建设和合理利用、人工草地建设的技术指导工作;承担草原鼠、虫、病、毒草及其它有害生物的预测预报及防治工作;承担草原保护建设利用项目及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工作;承担饲草料、牧草种子基地建设利用的技术指导工作;指导草原改革工作;负责草原保护建设的技术培训、咨询、服务、信息交流,推广利用等工作;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2019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完成市上下达我区营造林任务13.5万亩,其中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7.912万亩,中央财政补贴造林1万亩,上一轮退耕还林纳入森林抚育2.2977万亩,其他造林2.2903万亩;完成灌木平茬3.5万亩,义务植树170万株,完成率100%;完成绿色廊道建设与提升210公里,美丽乡村绿化60个,涌现出芹河镇纬四路、汽车产业园车管所绿化等一批亮点工程。

(一)坚持效益优先,造林绿化做到了重点突出,夯实了林业生态基础。根据《taptap点点app苹果下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要求,充分发挥榆阳山、水、林、田、沙等自然资源和深厚的人文历史底蕴优势,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增进居民绿色福利和生态红利为核心,进一步提升乡村生态建设治理能力。一是整合资金1042万元,完成巴拉素镇新庙滩村、朝阳路街道办事处花园沟村、孟家湾乡孟家湾村、红石桥乡井界村等38项美丽乡村的绿化美化。二是投资332.54万元,完成大河塔镇牛圈沟村、青云镇太平沟村、上盐湾镇郭家沟村、鱼河峁镇白家沟村、鱼河峁镇高家峁村等14个贫困村庄的绿化美化。三是根据区委、区政府确定的乡村振兴重点示范村,投资908万元,完成刀红路、长可路两条主要乡村干道绿化;投资350万元,完成巴拉素集镇、大河塔集镇、红石桥乡集镇、小壕兔乡集镇等9个重点集镇绿化美化;投资565万元,完成古塔镇古塔新村杭庄组绿化、红石桥乡西左界高速路出入口绿化、马合镇补兔村绿化、青云镇色草湾村绿化、古塔镇赵庄村绿化等18个重点示范村的绿化美化。四是完成退耕还林1.5万亩,京津风沙源治理人工造林7.81万亩,中财项目造林1万亩,其他造林1.54万亩,封育1万亩,灌木平茬10万亩。五是投资2.35亿元,完成“三环三带五园七廊道”环榆生态圈建设,新增环城防护林带100公顷,新增弃耕地、裸露地等荒地覆绿100公顷,新增道路绿化100公里、道路绿化补植提升100公里。 六是实施人工种草20.1万亩(其中水地种草11.4万亩),完成区上下达20万亩任务的101%,其中苜蓿8.1万亩,沙打旺、草木栖1.6万亩,饲用玉米10万亩,其它牧草0.4万亩。草地改良面积5.7万亩,草地鼠、虫害防治面积5.9万亩。认真开展《草原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累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培训人员1.5万人次。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与修复,全面提高优质饲草生产水平和供给能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加快构建现代饲草产业体系。

(二)坚持生态建设与林业产业协调发展,大力推进优势特色林业产业建设。按照“创新驱动、集约高效”的产业建设思路,努力培育林业产业新业态。一是加强南部山区16万亩大扁杏基地管理管护,促进大扁杏产核达700多万斤,年产值近3000万元,培育扶持市级龙头企业1家,大扁杏加工企业3家。发展壮大桑产业建设,引进榆林市一颗桑树茶叶有限公司,建立桑叶加工点35个。二是探索和挖掘林业产业潜力,支持小农户规模化发展林业产业,先后建立了鱼河镇李家沟大果榛子、西梅基地,古塔镇杭庄大果桑种植基地、长城路街道办事处沙河村鲜食桃采摘园、麻黄梁镇林下养殖基地、芹河镇长海则葡萄种植基地、鱼河峁镇白家沟村林下种植中药材等一批林业产业示范基地,提升了林业产业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能力。三是建立特色林果基地2000亩,发展林下经济500亩,完善和配套特色林果基地浇灌设施10个。四是发展森林康养产业,培育国家级森林康养基地1个,发展省级黄土地质公园1个,提升完善森林公园3个,建立榆林野生动物园1个,初步实现了林业三产的互通互融和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依法治林,林政管理保持高压态势,有力地打击了涉林违法行为。一是截止目前,共审核审批使用林地项目268宗,使用林地面积13241.8515亩。其中临时使用林地157宗,使用林地面积6664.2915亩;长期使用林地项目111宗,使用林地面积6577.56亩;办理树木采伐111起,采伐树木32122株,蓄积1642.0845立方米。二是按照全省“绿卫2019”专项行动总体部署和市林草局具体要求,安排森林公安派出所开展了为期7个月的“绿卫2019”打击专项行动,森林公安累计出警500余人次,共受理各类毁林案件19起,其中刑事案件8起,破案8起,刑事拘留9人;移交榆林市森林公安局1起;行政案件10起,行政罚款15.2034万元,有效地打击了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三是今年林业卫片执法省林业局下发我区疑似图斑1750个,疑似违法毁林面积8.7万亩。森林督查期间,森林公安派出所出警400余次,受理林业案件85起,其中林业刑事案件42起,追究刑事责任42人;林业行政案件43起,处罚43 人,上缴罚没款49.5万元。我局将借此次督查之机,保持高压态势,对违法破坏森林草原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重拳出击,从严从快依法查处,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四是开展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出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重要路口设卡、张贴通告,对全区所有人工驯养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利用农贸集市发放宣传册,保持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严打严防高压态势。专项行动期间,共检查车辆2139辆,5月7日在榆商高速榆阳段巡查时发现(冀J9M2A7)货车上载有388只活体草兔,没有任何手续,经与当事人落实之后将草兔放归榆林沙地公园林地内,将犯罪嫌疑人移交内蒙古伊金霍洛旗森林公安局。五是强化封山(沙)禁牧工作,累计查处偷牧乱牧羊子178群10519只,各乡镇禁牧队收缴罚款11.177万元,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偷牧乱牧现象的发生。制做禁牧宣传牌38块,维护旧宣传牌9块,组织文艺宣传17场次,发放宣传册1.5万册,发放宣传品2.1万份。同时对全区49块63170亩新造林地进行了围网“精准管护”。六是全面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加强日常督查检查,为乡镇配备了防火器材,提升了基层森林防火能力。为加强森林防火通道基础建设,投资470余万元,新建林区防火通道28条100多公里,增强了应急处理能力。全年共发生较大的森林火灾5起,处理直接责任人4人,罚款3500元,无人员伤亡。

(四)不断拓宽贫困人口增收渠道,助推全区脱贫攻坚工作。一是加强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续)聘及管理工作。6月份印发了《taptap点点app苹果下载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方案》,共聘用84名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日常管理中按照“区建乡聘乡管”的模式,委托各相关乡镇按照《taptap点点app苹果下载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考核管理办法》做好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日常考核管理。同时以每月500元的标准按月按照考核结果及时发放工资45.44万元,为23户计划退出户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发放工资11.61万元。二是扩大退耕还林面积,将坡度限制放宽至15度以上,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上,由村组申报、区林业局核准,对符合政策要求的耕地全部给予安排,目前有21户41人贫困人口实施2018年度退耕还林27.2亩。三是印发《taptap点点app苹果下载林业产业扶贫项目补助方案》,将特色林果补助标准提高到1500元/亩,并将林下种养殖纳入补助范围,贫困村已实施特色林果200亩、林下药材种植500亩、林下养鸡1008只。四是2019年国家级公益林及退耕还林补偿资金已兑付完成。共向699户1533人贫困人口兑付2004-2006年完善政策退耕还林补偿资金117925.2元,户均补偿168.71元;向89户210人贫困人口兑付2015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偿资金159396元,户均补偿1790.96元;共向3355户6846人贫困人口兑付国家级公益林补偿资金1436859.05元,户均补偿428.16元。五是强化贫困人口林业技术培训,选派40名林业技术骨干对80个贫困村开展林业技术指导工作,并抽调林业技术人员组成专业培训队伍,已完成林区贫困人口林业技术培训342人次,林业技术能手10人次。六是投资332.54万元,完成曹家洼等14个贫困村绿化美化工作,按照4:3:3比例兑付资金109万元。七是按照原陕西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开放“五个一批”助力生态脱贫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陕林厅办发﹝2018﹞2号)要求,将小纪汗林场作为“五个一批”开放单位向贫困人口开放,为白云飞等10户贫困人口创造了10个工作岗位,共发放工资2.2万元。八是继续推进区林业局机关对鱼河峁镇高家峁村的结对帮扶工作。确定由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帮扶两户,普通党员干部帮扶一户结对帮扶格局,帮扶人员坚持每月入户走访一次,了解贫困户生活状况,落实帮扶政策,确保高家峁村3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有人帮扶,困难有人帮忙解决。

(五)坚持全面推进,其它工作得到了较好落实,有力地促进了林业工作平衡。一是严把造林绿化苗木检验关口,对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天保工程、国有林场大提升及退耕还林工程苗木进行严格检验,累计检验苗木150多万株。按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技术规范》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动态监测,强化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工作,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11.39万亩,投资51.9万元,重点对大扁杏、枣树等经济林害虫、油松松针小卷蛾进行了无公害化学防治,完成防治面积19.4万亩。加强松木及其制品的检疫工作,严禁从疫区调入松木包装箱等制品,对外省调入的木质产品严格实行了检疫申报制度,加强了林产品产地检疫和调出林产品检疫,完成苗木产地检疫2500万株,办理产地检疫证600余份,产地检疫率97%;调运苗木检疫1500万株,办理调运检疫证750余份;木材检疫300立方米,复检苗木350多万株。对城区所230个绿化标段所用的苗木进行现场检疫,抽查检疫各类苗木350余万株,查验《植物检疫证书》1400份,签订防控责任承诺书100余份。严格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活动,办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10个。二是为切实解决林业生产中存在的技术难题,今年我局整合林业科研课题资源,充分发挥林站、林种站、治沙站3个林业技术指导单位职能,计划投资100万元,重点开展小叶桑综合开发与利用、taptap点点app苹果下载经济林引种和课题研究试验。taptap点点app苹果下载经济林引种试验示范课题,在小纪汗林场苗圃建立20亩试验地,引进山楂、桃、花椒、文冠果、榛子等经济林品种10多种,进行对比试验。taptap点点app苹果下载标准化小叶桑园建设及桑产品综合开发利用技术课题,在鱼河镇许家崖、房家沟村,孟家湾乡西营盘树木园栽植蛋白桑10万株,在古塔镇杭庄村桑树示范园引进东方红、黑珍珠2种桑树接穗,对2000株小叶桑进行嫁接试验。三是“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确定并公布林业行政许可24项,积极推进线下“只进一扇门”,推行“一窗受理”,深化“最多跑一次”。安排专职人员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归集行政审批权限进行集中办理各类行政许可,进一步压缩办事流程和办理时限,提高服务便民水平。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等畅通政务信息公开渠道,扩大公开范围,强化公开时效,解读重点政策,推进重要举措。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决算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5个,包括:1.taptap点点app苹果下载林业局本级;2.taptap点点app苹果下载绿化工作站;3.taptap点点app苹果下载林业工作站;4.taptap点点app苹果下载林木种子站;5.taptap点点app苹果下载治沙试验站;6.taptap点点app苹果下载苗圃(差额);7.taptap点点app苹果下载小纪汗林场;8.taptap点点app苹果下载牛家梁林场;9.taptap点点app苹果下载森林资源林政稽查队;10.榆阳市taptap点点app苹果下载昌汗界森林公安派出所;11.taptap点点app苹果下载城郊林场;12.taptap点点app苹果下载巴拉素林场;13.taptap点点app苹果下载森林公安派出所;14.taptap点点app苹果下载鱼河林场;15.taptap点点app苹果下载草原工作站。(详见附表)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662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事业编制630人;

实有人员733人,其中行政32人、事业701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13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已移交养老经办中心。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19年部门决算收支说明

(一)2019年度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9年度本部门收入共计51178.07万元,较上年增加8854.33万元,增加20.92%,原因是机构改革草原工作站纳入决算。

(2)2019年度本部门支出共计51178.07万元,较上年增加8854.33万元,增加20.92%,原因是机构改革草原工作站纳入决算。

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9年度部门总收入共计51178.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1178.07万元,占总收入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9年度部门总支出共计51178.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89.92万元,占总支出23.43%;项目支出39188.15万元,占总支出76.57%。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2019年度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共计51178.07万元,较上年增加8854.33万元,增加20.92%,原因是机构改革草原工作站纳入决算。

2、2019年度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共计51178.07万元,较上年增加8854.33万元,增加20.92%,原因是机构改革草原工作站纳入决算。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2019年度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共计51178.07万元,较上年增加8854.33万元,增加20.92%,原因是机构改革草原工作站纳入决算。

2、2019年度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共计51178.07万元,较上年增加8854.33万元,增加20.92%,原因是机构改革草原工作站纳入决算。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51178.07万元,调整预算数51178.07万元,决算数51178.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主要包括:

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森林管护(项)(2110501),年初预算数1339.3万元,调整预算数1339.3万元,决算数1339.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2110502),年初预算数402.29万元,调整预算数402.29万元,决算数402.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退耕现金(项)(2110602),年初预算数924.8万元,调整预算数924.8万元,决算数92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其他退耕还林支出(项)(2110699),年初预算数163.46万元,调整预算数163.46万元,决算数163.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2130201),年初预算数363.74万元,调整预算数363.74万元,决算数363.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 事业机构(项)(2130204),年初预算数11764.31万元,调整预算数11764.31万元,决算数11764.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培育(项)(2130205),年初预算数8171.92万元,调整预算数8171.92万元,决算数8171.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2130207),年初预算数10万元,调整预算数10万元,决算数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2130209),年初预算数4184.62万元,调整预算数4184.62万元,决算数4184.6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2130211),年初预算数10万元,调整预算数10万元,决算数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执法与监督(项)(2130213),年初预算数43.52万元,调整预算数43.52万元,决算数43.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产业化管理(项)(2130221),年初预算数170万元,调整预算数170万元,决算数1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防灾减灾(项)(2130224),年初预算数80万元,调整预算数80万元,决算数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 执法与监督(项)(2130213),年初预算数43.52万元,调整预算数43.52万元,决算数43.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2130299),年初预算数23042.11万元,调整预算数23042.11万元,决算数23042.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2130803),年初预算数408万元,调整预算数408万元,决算数4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139999),年初预算数43.52万元,调整预算数43.52万元,决算数43.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989.92万元,较上年增加3793.63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草原工作站纳入决算。

其中,人员经费11418.22万元,具体包括基本工资3154.50万元、津贴补贴785.54万元、奖金2496.59万元、伙食补助费12.4万元、绩效工资2527.5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79.9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56.9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34.6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1.0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1.42万元、住房公积金659.3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76万元、抚恤金31.65万元、生活补助23.32万元、奖励金18.5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43万元,较上年增加3937.93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草原工作站纳入决算;公用经费571.70万元,具体包括办公费99.22万元、印刷费3.67万元、水费20.77万元、电费73.71万元、邮电费25.04万元、取暖费89.94万元、差旅费58.26万元、维修(护)费23.47万元、劳务费12.32万元、委托业务费10万元、工会经费28.57万元、福利费0.9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4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8.9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7.4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58万元,较上年减少144.3万元,原因是缩减一般性公务运行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本年度及上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决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50.5万元,调整预算50.5万元,支出决算数35.46万元,完成预算的70.22%,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15.04万元,原因是严格控制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数35.4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维护35.46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团组0个,共0人次。年初预算数0万元,调整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初预算数0万元,调整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0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66辆。年初预算数50.5万元,调整预算数50.5万元,支出决算数35.46万元,完成预算的70.22%,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15.04万元,原因是严格控制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4、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次;国际接待累计0批次,0人次。年初预算数0万元,调整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0万元。

(三)部门会议费决算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会议费年初预算数0万元,调整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0万元。

(四)部门培训费决算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培训费年初预算数0万元,调整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0万元。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66辆,价值1126.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8辆,775.52万元),纳入固定资产账面的设备52台,价值897.21万元,其中单价50万元以上设备共有0台,价值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共有0台,价值0万元。

2019年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0万元(是/否属于财政拨款车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设备0台,价值0万元;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价值0万元。

八、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本年及上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九、部门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中大于50万元的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2463.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29%。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共反映沙化土地封禁保护项目、局机关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季鸾公园运行经费、草产业建设等4个一级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一沙化土地封禁保护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89.97万元,执行数189.97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治理与修复、管护与监测。

2、项目二局机关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20万元,执行数12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办公楼整体改造提升 、办公楼室外改造工程、办公楼改造钢结构工程。

3、项目三季鸾公园运行经费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400万元,执行数40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保持季鸾公园正常运行,逐步完善公园功能。

4、项目四草产业建设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753.5万元,执行数1753.5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完成2019年优质饲草产业发展任务。

(详见附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557.1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调整预算数557.17万元,支出决算数57万元,完成预算的10.23%,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500.17万元,原因是事业单位未纳入机关运行经费计算。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具体见附表)

附注:各行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附件2-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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