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802016083285C/2020-02124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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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下载taptap点点 | [ 发文日期 ] | 2020-11-09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 名 称 ] | taptap点点app苹果下载驼峰路街道办事处 2019年部门综合决算说明 |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19年年度部门完成工作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19年部门决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决算“三公”经费等支出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taptap点点app苹果下载驼峰路街道办事处
2019年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驼峰路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关,受区政府领导,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本辖区内城市管理、社区服务、经济发展、社会治安、两个文明建设等方面工作行使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的职能。具体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市、区两级政府的行政措施、决定和命令,完成市、区两级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
(二)负责辖区内创建工作
1.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开展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负责居民区、胡同、里巷的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的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执法工作,协调有关执法部门对违法占道、违反市容环境卫生和绿化管理规定行为的查处工作。
3.配合市、区环境保护部门监督环境污染项目的治理和违规查处工作。
4.协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止施工扰民、干扰合法施工的行为。
(三)做好社会管理工作
1.组织辖区内单位和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负责辖区法制工作,开展法制教育,推动依法治街。
3.制定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落实维护社区政治稳定和社区安定。
4.会同有关部门对外来人口进行综合管理。
5.负责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和失业人员的培训、再就业工作。
6.负责计划生育、慈善工作、人民调解、社会矫正、征兵等工作。
7.维护老年人、妇女、儿童、青少年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四)开展社区建设工作
1.制定社区建设发展规划,搞好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合理配置社区资源。
2.组织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动员社区单位和居民兴办社区服务事业。
3.兴办社区福利事业,做好社区救助工作。
4.组织开展群众性的社区文化、社区体育、社区教育、社区卫生和普及科学常识等活动。
(五)搞好居民工作
1.指导、帮助和推动居民委员会工作,及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的自治作用。
2.对居民进行社会公德教育,组织居民参与社区环境综合整治、邻里互助、婚丧习俗改革等社会公益性活动。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以下室办:
(一)纪检办公室
1、监督检查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内法规和执行上级党委决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
2、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监督检查党的各项服务群众政策落实情况,其他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情况,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3、协助街道党工委加强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相结合,推进社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和社区廉政文化建设。
4、协助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抓好党务、政务、居务公开工作和其他便民利民措施的落实,指导社区纪检监督小组开展工作。
5、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调查和处理所属辖区内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和取消涉案党员的处分;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
6、受理职责范围内的控告和申诉,尊重和保障党员权利;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7、对辖区内党员干部进行反腐倡廉教育,组织开展社区廉政文化建设。
8、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9、承办区纪委和同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财政所
1、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
2、负责编报街道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决算并组织预算执行,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规范财务管理。
3、协助税务机关和非税收入执收部门征缴财政收入,协助有关机构代收代缴各类社会保障资金。
4、负责各项惠民补贴资金的审核发放和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
5、负责管理管理国有资产和政府性债权债务。
6、指导、监督街道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
7、指导、监督社区财务、债权债务和集体资产管理。
8、负责街道财政信息公开工作。
9、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上级财政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劳动保障办公室
1、向辖区内各类人员、用人单位宣传并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及具体业务咨询服务。
2、负责组织开展人力资源情况调查统计、动态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各类就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家庭的详细情况,建立台帐并录入电脑,及时向区劳动保障部门报送有关报表。
3、收集、反馈、公布职业供求信息,做好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通过开发岗位、联系用工招聘、组织劳务输出等多渠道、多方式帮助辖区内各类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
4、协助做好就业、失业登记,协助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帮助辖区所属引办、挂靠企业做好招工工作,努力解决企业招工难问题。
5、组织辖区各类人员参加各级人社部门所属培训机构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协助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6、掌握辖区内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参保情况,督促辖区内用人单位和动员城乡居民参加社会保险,协助做好参保登记、信息核对、基金征缴、待遇支付、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相关服务工作。
7、指导监督辖区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合法规范的劳动关系,协助上级劳动保障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劳动保障监察,调解劳动争议,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8、负责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
9、完成区劳动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计划生育办公室
1、在街道党工委和街道办主任、分管副主任的领导下,制定本街道计划生育年度工作目标方案,并组织实施。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搞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3、深入调查研究,掌握本街道人口发展情况,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策提供准确的数据。严格掌握照顾生二胎的政策;搞好照顾对象的摸底调查,为街道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报批二胎提供可靠依据。
4、做好避孕药具的发放工作。
5、加强计划生育的台帐和统计工作。接待和处理计划生育方面的来信来访。
6、完成区下达给街道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指标任务,检查、考核、分解给社区的指标任务的完成情况。
(五)民政工作站
1、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本辖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2、负责本辖区救灾救济工作,认真做好辖区内灾情核查上报并及时实施减灾计划,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负责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分配并自觉接收社会监督。
3、负责辖区内军、烈属优待、抚恤及革命烈士褒扬等管理工作。
4、负责本辖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中低保对象的摸底、审查、上报和监督保障金的发放工作。
5、负责本辖区贫困弱势群体和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6、协助乡政府做好民政上访对象的接待、调查、处理工作。
7、负责社区民政信息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
8、完成街道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方针、政策及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部署的各项任务。
2、精心组织联防工作,严密各种防范措施,确保一方平安。
3、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和完善居民公约等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单位及有关人员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应承担的责任。
4、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法制观念、安全防范意识和参与意识,自觉维护社会治安。
5、加强对失足劣迹人员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组织参与帮教工作,妥善安置刑满释放和解除教养人员,并落实帮教措施,做好接续教育。
6、建立、健全各种形式的治保、调解组织,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及时调解和处理各种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7、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后进。
(七)创建办公室
1、负责创建日常工作的组织、部署、协调、检查、督促、调查研究和工作调度。
2、负责起草相关文件、各类重要文稿,制定创建工作年度计划,会同办公室对辖区创建工作进行定期检查。
3、负责创建工作所需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归档。
4、负责协调、检查、督促辖区单位开展创建工作。
5、编发创建工作简报,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创建宣传活动,动员全辖区力量参与创建工作。
6、负责区创建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人大工委办公室
1、负责人大公文撰写,收发处理和文书的立卷归档工作。
2、负责人大代表学习文件、资料的分发和代表活动的服务,代表小组及代表先进事迹的总结宣传工作。
3、负责人大各种会议和活动的具体组织及后勤服务工作。
4、负责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及意见的交办、督办工作和人大代表来信来访接待、登记处理工作。
5、负责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工作。
6、负责完成人大工委交办的工作任务。
(九)党建办公室
1、负责辖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宏观管理,研究和提出基层组织建设的阶段性规划、意见及相关政策建议。
2、研究、指导辖区党组织的设置和调整等工作,办理辖区单位党组织的设立、撤并等审批工作。
3、负责辖区党代会的组织工作,参与人代会、政协会的有关组织工作。办理乡镇党代表大会的审批手续,对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指导。
4、负责辖区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制定、考核和评比表彰工作。
5、指导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研究和提出党员队伍建设的阶段性规划、意见和建议,督促基层党组织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6、负责辖区党内统计、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7、检查指导基层党组织坚持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督促指导各社区党支部、辖区各单位支部领导班子开展民主生活会。
8、抓好“创先争优”活动,提出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意见,总结推广先进典型。
9、收集、整理、综合、上报组工信息。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党政办公室
1、负责协助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搞好综合协调工作。
2、做好党工委、办事处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检查、督办工作。
3、负责党工委、办事处有关文件、公文的起草及公文的核稿等文秘工作。
4、负责上级各项调研任务的落实。
5、负责党政办公会议及由党工委、办事处召开的会议的组织工作。
6、承担政务信息及对外宣传工作。
7、抓好信息员队伍的管理和培训。
8、妥善保管、使用印章。
9、负责机关公共事务管理及日常事务的接待工作。
10、负责文书档案立卷归档管理以及文件收发、传阅工作。
11、抓好文印室的管理服务,负责内外网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2、负责机关后勤总务工作及有关人员管理等工作。
13、做好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和上下班考勤记录工作。
二、2019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我街道认真按照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全国实验区创建为抓手,紧紧围绕党建引领城市治理水平、治理能力提升,党建引领群众服务创新的核心目标,强化班子队伍建设,夯实党建工作责任,突出制度管人管事,积极实践创新,推动街道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全面过硬,收到良好的成效,主要考核指标全部完成,重点工作破题落实,得到省市区领导的认可和肯定。街社先后荣获“全市119消防先进集体”、“2019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优秀单位”、“2019年度全区民政工作综合考评先进单位”“文明街道”和“文明社区”等多项荣誉称号。
2019年,我们肩扛主责不放松,抓班子带队伍,形成担当干事、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旗帜鲜明地提出党工委一班人必须带好头、做表率、干好事。年度考核每位分管领导进行述职评议,硬性排出前三名后两名,排名靠后的进行分工调整,让能者上、庸者让。实打实地开好主题教育意见征求会、问题检视会和民主生活会。动真碰硬,对19名干部进行岗位调整、对3名干部在全办通报批评、对1名干部硬性停发工资。实干有为、实干有位、实干为先、实干为上成为全办上下的普遍共识。
2019年来,我们抓治理服务提升,积极实践探索,形成党建引领、各具特色的工作品牌。望湖路社区,建立全区域、全要素、全人员的三维全科网格化治理新模式。金华路社区,把支部建在巷道上,在矛盾调解、院落治理等方面起到重要示范引领作用。东岳路社区,推行党建+志愿服务双融合新模式,成立全市首家城市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兴中路社区,党建带妇建,建立妇女“半边天”港湾,辖区300多名无业妇女通过车垫、剪纸、鞋垫、刺绣等手工制作,3个月创收近3万元。金阳社区,推行党风廉政三级网格监督,探索监察体制改革后,如何对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督,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2019年,我们狠抓制度建设,促管理规范提升,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提升工作的良好机制。健全完善了干部请销假、奖惩考核、述职评议等12项制度,形成了靠制度管人管事的工作局面;规范了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细化党员“三类五星”积分管理;探索实行“七联”党建联席会办法,菜单式管理、项目化落实,形成市电大社区大学、区妇保院妈妈课堂、区党校院落党课等项目品牌。
2019年,我们聚焦群众服务难题解决,着力提升居民群众的归属感和满意度。有效转化主题教育成果,硬化改造了天顺巷、瑞丰巷、兴安巷;投入60多万元更换金阳小区破旧公共设施;重新修建无量殿北侧塌陷硷子;投入5万元解决了金华路常春巷无下水、垃圾成堆的问题;投入6万元安装监控,解决了云岗巷车辆乱停、垃圾乱倒、经常失盗的问题;投入7万元整治了八中小区巷脏乱差问题。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摸排和领导下访接访,全年接访12批80人次,有效化解了瑞丰巷群众、兴中路拆迁等一大批突出矛盾,全年开展统战宗教活动15场次,整改规范了6项宗教活动,辖区社会大局平安稳定。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决算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0个。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32人;
实有人员85人,其中行政15人、事业70人;
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已移交养老经办中心。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19年部门决算收支说明
(一)2019年度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9年度本部门收入共计1546.07万元,较上年增加276.35万元,增加21.76%,原因是人员工资普调增加、各项社保缴费增加。
(2)2019年度本部门支出共计1546.07万元,较上年增加276.35万元,增加21.76%,原因是人员工资普调增加、各项社保缴费增加人员工资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9年度部门总收入共计1546.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546.07万元,占
总收入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9年度部门总支出共计1546.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8.02万元,占
总支出81.37%;项目支出288.05万元,占总支出18.63%。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2019年度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共计1546.07万元,较上年增加276.35万元,增加21.76%,原因是人员工资普调增加、各项社保缴费增加。
2、2019年度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共计1546.07万元,较上年增加276.35万元,增加21.76%,原因是人员工资普调增加、各项社保缴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6.07万元,占总支出100%,较上年增加276.35万元,增加21.76%,原因是人员工资普调增加、各项社保缴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133.67万元,调整预算数1546.07万元,决算数1546.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主要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0301),年初预算数286.7万元,调整预算数298.72万元,决算数298.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人员工资普调增加、各项社保缴费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0350),年初预算数716.81万元,调整预算数950.15万元,决算数950.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人员工资普调增加、各项社保缴费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2080208),年初预算数122.05万元,调整预算数287.39万元,决算数287.3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中途下拨上级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和事业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80599),年初预算数8.11万元,调整预算数9.15万元,决算数9.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离休工资调整增加;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2240199),年初预算数0万元,调整预算数0.66万元,决算数0.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年初未预算此款项,年中下拨此款项;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58.02万元,较上年增加314.44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普调增加、各项社保缴费增加。
其中,人员经费1137.02万元,具体包括基本工资294.53万元、津贴补贴57.21万元、奖金224.1万元、绩效工资260.5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8.25、职业年金缴费45.2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9.14、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8.36、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2、住房公积金73.42、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4.97,较上年增加332.93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普调增加、各项社保缴费增加;公用经费和对个人的家庭补助共121万元,具体包括办公费17.1万元、印刷费2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8万元、邮电费4万元、取暖费13万元、物业管理费3万元、差旅费6万元。维修(护)费8.13万元、劳务费6万元、工会经费3.2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1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59万元;较上年减少18.49万元,原因是压缩了办公经费。
(四)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本年度及上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决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调整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0万元,原因是年初无预算,本年无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维护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的0%。
1、因公出国(境)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团组0个,共0人次。年初预算数0万元,调整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0万元,原因是年初无预算,本年无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初预算数0万元,调整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0万元,原因是年初无预算,本年无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0辆。年初预算数0万元,调整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0万元,原因是年初无预算,本年无支出。
4、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次;国际接待累计0批次,0人次。年初预算数0万元,调整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0万元,原因是年初无预算,本年无支出。
(三)部门会议费决算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会议费年初预算数0万元,调整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0万元,原因是年初无预算,本年无支出。
(四)部门培训费决算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培训费年初预算数0万元,调整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0万元,原因是年初无预算,本年无支出。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0辆,价值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辆,0万元),纳入固定资产账面的设备280台,价值133.27万元,其中单价50万元以上设备共有0台,价值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共有0台,价值0万元。
2019年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0万元(是/否属于财政拨款车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设备0台,价值0万元;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价值0万元。
八、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本年及上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九、部门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中大于50万元的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共反映0个项目和0个一级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99.7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调整预算数95.41万元,支出决算数95.41万元,完成预算的95.67%,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4.32万元,原因是办公经费减少。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具体见附表)
附注:各行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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